法制工委对县公安局受案立案工作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发布日期:2021-01-11 14:53 信息来源: 米脂人大浏览次数: 字体:[ 小 中 大 ]
近日,米脂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对县公安局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工作审议意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组认真查阅县公安局关于落实审议意见整改工作的专题会议记录、每周案管通报、每日受立案巡查工作台账、修订后的受案立案工作规定及局机关全体干警学习培训会议记录后,组织召开座谈会。县公安局分管受立案工作的局领导和法制大队、刑警大队、治安大队、督察大队及城区、城郊、北门川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县公安局法制大队负责人紧紧围绕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分别从组织安排、监督检查、制度建设,业务培训及整改成效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汇报,其他与会人员分别结合自身职责进行了补充发言。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县公安局整改工作取得的实效,同时要求县公安局要将规范受案立案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要认真执行新修订的《米脂县公安局受案立案工作规定》,严格落实“三个当场”“四个必须”要求,努力提升我县受立案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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