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人大调研组来米开展《榆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 发布日期:2021-07-29 09:53 信息来源: 米脂人大浏览次数: 字体:[ ]
  • 7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宋宏斌一行来米开展《榆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常胜贵,县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明办等相关负责人陪同调研,并参加了座谈会。

    图片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石沟镇杜氏纪念馆,柳家洼村孝文化长廊、村史馆,县政务服务中心等场所对移风易俗、城乡环卫一体化以及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工作进行实地调研。

    图片

    图片

    座谈会上,宋宏斌主任向大家介绍了本次调研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工作要求。县文明办负责人汇报了我县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开展情况。教体局、住建局、公安局、民政局、卫健局等县政府相关单位和部分乡镇围绕调研内容依次进行了发言。发言结束后,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讨论,并提出一些客观的建议意见。
    最后,常胜贵副主任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文明是城市之魂,是现代城市之光。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更离不开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做保障。热切地希望市人大调研组通过对各县区的深入调研,制定出一个操作性强、便于执行、效果明显的市民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坚信条例出台以后,随着全市上下自觉学习、遵守、践行,文明理念一定能深入人心,文明行为一定能蔚然成风。随着条例的深入实施,定能用文明擦亮城市发展的底色,让榆林各县区的每一个角落都能绽放文明之光。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上一篇:县人大常委会圆满完成新旧驻村工作队交接工作
    下一篇: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严肃换届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