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米脂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 发布日期:2018-09-05 21:14 信息来源: 米脂人大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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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5日,米脂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云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建国、艾长生、党组成员姬巧玲出席会议。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刘焕,县人大党组副书记、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常胜贵,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吕能旺,县政协副主席毕华勇,县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拟任人选崔利平、副院长杜林军,县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拟任人选何周光、副检察长常军,县组织部副部长刘世军,县监察局局长拟任人选杜宁,榆林市四届人大代表姬乃明、高大英,县卫生局局长张宝飞及相关人员,镇人大主席叶波、杨欣、郝永军、李伟,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认为,县政府在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做了大量工作,实绩突出。传染病防治工作应以防为主,防治结合。要全社会通力协作,各部门相互配合。要丰富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群防群控工作局面。会议建议县政府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给予保障,确保防治工作有效开展。

    会议依法任命崔利平同志为县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并决定代理院长;何周光同志为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并决定代理检察长;杜宁同志为县监察局局长。会议同意接受霍静初辞去县法院院长职务,李士贤辞去县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依法免去朱勇县监察局局长职务。任命通过后,新任职人员崔利平、何周光、杜宁向宪法庄严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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