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县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关于米脂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18日米脂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米脂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崔利平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2018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省、市政法工作要求,按照县委总体安排部署,清正廉洁、公正司法,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
上一篇:米脂县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关于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下一篇:米脂县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关于米脂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