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米脂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主任会议

  • 发布日期:2018-06-07 15:46 信息来源: 米脂人大浏览次数: 字体:[ ]
  •  

     

    6月2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云主持会议,副主任常胜贵、朱剑鸣、姬巧玲出席,各专职委员、各委办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卫生局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以及教科文卫工委的查访报告、县发改局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计划执行情况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以及财经工委的查访报告、县财政局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以及财经工委的查访报告、县财政局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2016年债务限额的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以及财经工委的查访报告、县审计局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以及财经工委的查访报告。

    会议听取了财经工委关于《米脂县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办法(草案)》,教科文卫工委关于对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执法检查报告,人代工委关于开展“人大代表之家”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人事任免案、关于推荐闫丹宁为县十八届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议案、县镇人大代表培训工作方案、建立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代表活动小组的安排意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的安排意见、“人大代表之家”工作经费安排意见、《米脂县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人大代表之家”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讨论稿)》、《米脂县镇、街道人大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讨论稿)》,法工委关于县法院副院长杜林军、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常军履职情况的查访报告,办公室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时间、议题安排等有关事项的汇报。

    会议决定,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6月14日上午8:30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议程(草案)有四项:(一)听取和审议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县法院副院长杜林军、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常军履职情况报告;(三)听取和审议《米脂县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办法(草案)》;(四)人事任免。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上一篇:米脂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主任会议
    下一篇:米脂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主任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