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六大员 履好代表责一要争做加强学习的示范员。作为人大代表,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履职中遇到的“陌生领域”越来越多,“本领恐慌”问题愈加突出,这就要求代表必须强化学习意识,坚持把学习提高贯穿履职全过程,在学习中增长知识、站稳群众立场、坚定理想信念,全面提升履职水平。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多吸“理论之氧”,常补“精神之钙”,用坚定的理想信念提高个人修养,增强履职能力,真正为民代好言、服好务。要认真学习《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以强化学习促进素质提高,加强知识储备,全面提高履职水平。 二要争做社情民意的调查员。“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服务于人民,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紧密的联系。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人大履职的奋斗目标,街镇人大代表工作和生活在人民群众当中,对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最清楚、最熟悉。因此,作为人大代表这就要扎根于人民群众,时刻不忘群众利益,时刻关注群众冷暖,随时倾听群众呼声,随时记录百姓的疾苦,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把最广大人民的心声和愿望,智慧和经验,客观真实地反映给党委、政府,以便于党委、政府转变工作思路、调整工作方向、科学决策部署。 三要争做方针政策的宣传员。思想认识到位,步调才能一致、行动才能有力。人大代表是各行各业的杰出人士,来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代表着不同的利益群体,与群众有着天然的、密切的联系,威信高、能力强、群众基础好,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因此,人大代表要把当好党和国家政策的宣传员作为履职的重要内容,在先学一步、学深一步的基础上,广泛深入宣传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让群众了解党委、政府的奋斗目标是什么,工作思路是什么,实现路径是什么,凝聚起改革发展的思想共识,汇聚起狠抓落实的强大合力。 四要争做服务群众的勤务员。人大代表接地气,人大工作才能有生气。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牢记“人民利益无小事”,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察民情、听民声、解民忧、聚民意,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围绕服务生产经营、就业创业、就学就医、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主动谋划招数和办法,全方位、宽领域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要关心群众的冷暖和疾苦,特别对孤寡老人、残疾人、困难群众等社会弱势群体,要心怀深厚感情,倾注一腔热情,脚踏实地排忧解难,竭心尽力为民服务,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五要争做改进工作的监督员。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手段。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着眼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针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施正确有效监督,推动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助力教育、卫生、社保等社会事业发展,保障公共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积极参加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召开的各项活动,通过视察检查、工作调研、工作评议以及询问等方式,对镇政府重大项目实施、重要工作开展、重要事务安排等进行监督,督促镇属站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六要争做促进和谐的调解员。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保障。没有稳定和谐的环境,追赶超越就是空话,全面小康就是口号。作为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工作在基层,与群众联系广、接触多、感情深的优势,多做利于团结和谐的事,多说利于团结和谐的话,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协助党委、政府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对群众反映的应该解决又能解决的问题,给予及时解决;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做好相关政策解释、疏导群众情绪,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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