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9年4月3日米脂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王永革为县人大常委会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二)
决定任命:高宏为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局长; 吕涛为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常彦斌为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局长; 张镈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袁义为县审计局局长; 姬志伟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尚金楼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吕鹏举为县信访局局长; 刘树峰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浩章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郝建宏为县工业商贸局局长; 李达为县统计局局长; 姜波为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薛永波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 决定免去: 姬志伟的米脂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杨占飞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吕剑锋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杜庆丰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吕静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东明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永军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申华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高勇为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柴鑫为县人民法院银州人民法庭庭长; 白永胜为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何建民为县人民法院十里铺人民法庭庭长; 惠振武为县人民法院桥河岔人民法庭庭长; 申世芬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李文洁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魏红梅为县人民法院银州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吕剑锋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马光军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张永智的县人民法院银州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东明的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吕静的县人民法院桥河岔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申华的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永军的县人民法院银州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杜庆丰的县人民法院十里铺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柴鑫的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四)
任命:高报社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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