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米脂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 发布日期:2019-04-04 15:19 信息来源: 米脂人大浏览次数: 字体:[ ]
  • (2019年4月3日米脂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王永革为县人大常委会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二)
    决定任命:
    高宏为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局长;
    吕涛为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常彦斌为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局长;
    张镈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袁义为县审计局局长;
    姬志伟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尚金楼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吕鹏举为县信访局局长;
    刘树峰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浩章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郝建宏为县工业商贸局局长;
    李达为县统计局局长;
    姜波为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薛永波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
    决定免去:
    姬志伟的米脂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
    杨占飞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吕剑锋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杜庆丰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吕静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东明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永军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申华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高勇为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柴鑫为县人民法院银州人民法庭庭长;
    白永胜为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何建民为县人民法院十里铺人民法庭庭长;
    惠振武为县人民法院桥河岔人民法庭庭长;
    申世芬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李文洁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魏红梅为县人民法院银州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吕剑锋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马光军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张永智的县人民法院银州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东明的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吕静的县人民法院桥河岔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申华的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永军的县人民法院银州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杜庆丰的县人民法院十里铺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柴鑫的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四)
    任命:
    高报社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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