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赵志平辞去市第四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21-03-12 15:13 信息来源: 米脂人大浏览次数: 字体:[ ]
  • (2021年3月12日米脂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米脂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经过表决,决定接受赵志平辞去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上一篇: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下一篇:关于接受高美娇、白云盼辞去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