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第43次集体学习会会议集中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传达了中央2019年一号文件精神,听取了《如何撰写好地方人大常委会“三查(察)”报告》专题讲座。 会议强调,视察、调查、执法检查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方式和经常性的工作。目前,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运用“三查(察)”方式开展监督工作,监督的效果也越来越明显。县人大在“三查(察)”工作方面可以进行大胆的探索和实践,依法有序地开展“三查(察)”活动。以提高人大“三查(察)”活动的质量,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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